一、实验室安全文件的检查
包括系部安全责任书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为最新版本( 按要求应每年更新一次) ; 责任书中是否有负责人签名; 更新版本的文件中是否针对上1 年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; 更新的安全制度文件是否抄送到位。
二、实验室安全委员会职责的检查
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结构是否合理; 是否定期举行了安全会议; 是否针对特定安全问题进行了讨论,并广泛征求了专家的意见; 是否每次会议均有详细的记录; 会议记录是否抄送大学安全办公室。
三、意外事故防范的检查
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; 是否有具体的安全保障细则; 实验室紧急联系人及实验室钥匙保管人的姓名是否得到了及时更新; 是否所有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均已知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; 紧急救助员是否具有资质,其是否能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实验人的意外救助; 急救箱是否定点安放; 急救用品是是否齐备、是否失效; 对危险行为( 如屋顶作业、涉及“热”或“电”的操作、仪器设备的无人看管作业等)是否进行了特别规定。
四、安全整改的检查
上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在安全管理委员会中讨论;遗留问题是否得到了整改; 整改进度如何,是在进行之中还是完全没有行动; 整改成效如何,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; 如果没有,整改中还存在哪些问题,有无更进一步的具体计划;整改报告是否抄送大学安全办公室。
五、仪器设备安全的检查
仪器设备是否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;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经过专家评估; 仪器的安全使用和安全检查及维护是否有文字记录; 如果仪器中存在危害人身健康的物质,是否在仪器上标有相关危险标识; 仪器操作过程中如存在潜在危险,是否制定了预防方案; 是否对实验设备中的供水系统进行了评估和定期检查; 是否配备具有资质的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查;新进设备是否有符合欧洲标准( ConformitéEuropéene,CE) 标识,是否有厂家工程师进行专业指导。
六、工作环境安全的检查
在易受污染区是否安排了专职安全责任人;对潜在危险工作区(如噪音、高温、高压、辐射、罐装气体区等) 是否对进行了健康危害评估;安全防护设施的位置及安全防护物品的摆放是否合理;工作区域的照明是否存在盲区,有无安全隐患; 工作区域的温度、湿度是否符合健康要求;工作环境卫生是否制定有标准;地板、实验台面及门窗是否有专人定期打扫;废弃物是否在按要求进行清理。
七、防火安全的检查
每扇防火门是否总处于关闭状态;防火通道上是否堆有杂物;在职人员是否都经过防火安全培训;各类防火安全标识是否按规定张贴于指定地点;防火警报、应急灯和烟雾监测器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及功能测试;是否定期进行了防火演习;灭火器的型号是否符合工作环境需要;灭火器是否经过专业人员的定期检查;灭火器的数量及安置地点是否符合要求;易燃物的储存是否得当。
八、威胁健康物质控制(ControlofSubstancesHazardous to health,COSHH)的检查
COSHH 是否经过评估;所有在职员工是否均被纳入;控制方法是否具有详细的说明;执行是否有效;是否安排了健康监察;化学类、生物类及放射性类的试剂安全控制是否有效; 可疑物质是否制定有鉴定程序;危险物品是否进行了隔离;危险物质的储存是否符合规定并标有清晰标识;使用者是否经过危险废弃物处理程序的培训。
九、安全防护设施及物品的检查
安全防护设施和物品种类是否完备;保存方式是否得当;是否有人身防护设备( 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,PPE)的使用培训;呼吸防护设施是否制定有清洁、保养和重复使用的规定;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定期测试;是否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了定期清查;是否有具有资质的人员对局部通风设施(Localexhaust ventilation,LEV)等设施进行测试并记录。
十、安全培训的检查
是否制定了培训手册及培训计划;是否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专门的培训; 所有员工是否按要求经过了上岗及专业培训; 专业培训是否具有针对性; 培训是否及时有效; 所有培训是否存有记录。